12月16日消息,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騰訊立即停止通過“QQ音樂”平臺(y.qq.com網站及“QQ音樂”PC端、移動客戶端)向公眾傳播《外婆的澎湖灣》等192首音樂作品。
  此前,網易(杭州)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易)和杭州網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易雷火)共同向武漢中院申請訴前禁令,請求法院責令騰訊停止通過“QQ音樂”平臺向公眾傳播、提供由網易和網易雷火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的201首音樂作品。
  同時,網易和網易易火還申請法院責令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簡稱湖北聯通)停止提供“QQ音樂”專屬流量包服務。網易為該訴前禁令申請提供了300萬元銀行存款擔保。
  武漢中院審查認為,網易和網易雷火依法享有包括《外婆的澎湖灣》、《讓我們盪起雙槳》、《花兒為什麼這樣紅》等在內的192首音樂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武漢中院認為,騰訊通過“QQ音樂”平臺向客戶傳播該192首音樂作品,湖北聯通與“QQ音樂”平臺合作,以流量包的模式,向移動手機客戶傳播上述音樂作品,涉嫌侵犯網易和網易雷火對192首音樂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據此,武漢中院裁定准許網易和網易雷火的訴前禁令申請。
  此前,騰訊曾向武漢中院申請訴前禁令,最終法院認定網易等公司運營的“網易雲音樂”停止傳播《時間都去哪了》等623首網絡雲音樂。(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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