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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海網(微博)6月16日訊 臺灣《中國時報》16日文章,原題《誰來共同決定臺灣前途?》,作者為臺灣海基會首任秘書長陳長文,全文摘編如下:
  臺灣前途,誰說了算?這個吵了一甲子的問題,因為賴清德和國台辦發言人範麗青的發言,又再度“認真的”被重“吵”了一遍。但既然要吵,也許就用這個機會,把各方的吵架邏輯做個釐清。先讓筆者用“兩個圈圈”的比喻來說明。
  大圈圈對小圈圈說,你的前途,由包括你在內的大圈圈共同決定。小圈圈生氣了,我的前途我單獨決定,你憑什麼一起來共同決定?
  對中國大陸這個大圈圈來說,臺灣是包含在大圈圈內的小圈圈,臺灣前途由大小圈圈一起決定,是自然也是客氣之理。範麗青的發言,可說是一種圈圈從屬邏輯下的結論。
  但對小圈圈來說,這必然的結論,可就沒有那麼必然。從情感論,小圈圈認為,我並不在你之中,你是你、我是我,你憑什麼決定我的前途?如果從這個角度解讀,如果認定臺灣並不從屬於“中國大陸”這個政治概念,那麼臺灣朝野不同意範麗青的說法,也就不難理解。只不過,對小圈圈來說,卻還有一件“麻煩事”,那就是,由於兩岸分治一甲子,情感上的疏離,認為兩岸之間各不相屬,恐怕是當前臺灣人民的“主流情感”,但“中華民國憲法”,卻未必順著主流情感的邏輯。
  “中華民國憲法”所採邏輯並不是二個圈圈邏輯,比較接近三個圈圈邏輯。“中華民國=中國”是大圈圈,“大陸”與“臺灣”都是“中國”這個大圈圈內的“子圈圈”。
  從歷史邏輯論,“臺灣前途,由包括臺灣人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共同決定”,這個邏輯也不能說是錯誤,但在實踐邏輯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讓“自由地區”可單獨行使“修憲權”,所以在實踐邏輯上,臺灣前途也可以由臺灣人民單獨決定,但前提是要完成“修憲”所需的高門檻程序,甚至也會面臨戰爭的風險。
  圈圈論,只是問題的認知角度,顯然不是解決問題的解方。那問題的解方是什麼呢?
  我們不妨從另一個邏輯系統來重新組構“臺灣前途,誰來決定”的問題。這又得要回到“臺灣前途由包括臺灣人在內的中國人共同決定”這句話。
  若依三個圈圈論,中國人必須再區分為,臺灣人民與大陸人民,所以語句會變成:“臺灣前途,由臺灣人民與大陸人民共同決定”。
  接著,要問的是,所謂的共同決定,是多數決式的共同決定?還是否決權的共同決定。若是多數決式的共同決定,臺灣人民是不可能接受的,因為2300萬人投不贏13億人,所以所謂的共同決定,等於“大陸人民決定”。
  共同決定比較合理的解釋是,兩邊同有“否決權”的決定。意即,任何現狀改變的提議,只要臺灣人民或大陸人民有一方說不,就會被否決,臺灣或大陸就必須“維持現狀”。不論情感或法理邏輯的歸向為何?在可預見的未來內,說起來,我們都還看不到,有哪一種改變現狀的提議,有可能被雙方同時同意的。
  由此可見,在時機條件尚不成就的此刻,大陸方面(或賴市長)去碰觸“臺灣前途誰決定”這個問題,是自找麻煩,只會引起臺灣(或大陸)民眾的反感。先不要說“共同決定”說在臺灣人民的情感上被接受的可能性不高,就算“共同決定”是有道理的,那道理也不會在現在實現。
  當然,對此時的大陸來說,“共同決定論”已是底限,不可能期待大陸說出“臺灣前途由臺灣人民單獨決定”的話。但這個底限,放在心底就好,或不必宣之於口。責任編輯:許巧娜  (原標題:臺灣海基會前秘書長:誰來共同決定臺灣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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